2010年9月30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了《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10年1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的发布施行,标志着武器装备质量管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对加强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推进国防科技工业质量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质量监督是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组织、过程和产品的质量状况进行监视、验证、分析和督促的活动。通过实施有效的质量监督,能够推进质量法规标准的贯彻落实,促进质量责任的落实,强化质量控制。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对武器装备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武器装备研制、生产更高的质量要求,《条例》对质量监督作了专章规定,明确和规范了政府管理部门和军队装备管理部门的监督职能,强化了武器装备质量监督要求。
伴随着我国国防工业的诞生和发展,武器装备质量监督也经历了探索、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形成了各方共同参与、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为推动武器装备科学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总装备部和各级装备部门作为武器装备的用户,建立实施了军事代表制度、武器装备定型制度,组织实施了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第二方审核认定,开展了军用电子元器件合格鉴定和软件能力成熟度评价等,在武器装备质量监督方面发挥了主导作用;国防科工局作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建立实施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制度,初步组织试行了实验室、人员、基础产品的认证认可,依法查处了假冒伪劣产品和弄虚作假行为,有效履行了政府质量监督职责;各军工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对其承担的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质量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监督工作,促进了质量责任的落实,保证了武器装备质量。
随着武器装备迅速发展和国防科研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对武器装备质量监督工作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武器装备质量监督,是提高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水平和国防科技工业质量保证能力的客观需要,也是《条例》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和历史责任。
学习领会《条例》精神 深刻认识武器装备质量监督的重要意义
武器装备具有系统构成复杂、高新技术密集、产品层次众多、研制周期较长、专业协作面广、可靠性要求高等特点,这就需要用户、政府和企业各方通力协作,充分利用技术方法和手段,针对武器装备各层次产品、全寿命周期和质量保证能力实施全系统、全过程、全方位的精细化质量监督,以保证武器装备的质量水平。当前,在武器装备跨越式发展和国防工业军民融合式发展的背景下,武器装备更新换代步伐加快、多型号多任务并举、军品市场更加开放、社会协作范围更广,这就更加需要政府主管部门进一步发挥综合协调的作用,加快构建既协同于又有别于承制单位、装备部门监督的政府质量监督体系,组织实施跨行业、跨单位、跨型号的集约式专业质量监督,形成三方齐抓共管、各司其责、相互补充、总体协调的工作格局,以适应武器装备的特点和形势任务的需求。
从武器装备质量监督的现状来看,第一方军工集团和第二方装备部门的监督体系已经较为成熟和完善,对于研制生产过程和高层次产品(系统)监督力度较大,相对而言,第三方政府层面的监督体系还不健全,监督能力和力度也相对较弱,尤其是与新形势下武器装备建设的更高要求和国内外政府质量监督的先进水平相比,政府质量监督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为:一是相对独立和完整、具有第三方公正性的政府质量监督体系尚不健全,相应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技术手段等都有待完善;二是对关键重要产品和质量保证能力的监督力度有待加强,而这二者是当前影响任务成败、问题易发多发、关系武器装备长远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重要基础因素,也是第一方和第二方监督相对薄弱的环节;三是缺乏对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建设的总体策划,对已有机构的能力建设投入也不足,质量监督活动缺少权威性的专业机构支撑和必要的技术储备与能力手段。
《条例》基于新时期武器装备质量要求和研制管理特点,针对当前军工科研生产和武器装备采购的管理体制,明确规定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武器装备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规定了中央管理的企业对所属单位承担的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界定了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维修等单位,以及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等在武器装备质量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健全了武器装备质量责任体系,为进一步加强国防科技工业质量监督奠定了法律基础,确立了监督依据,明确了监督要求。
因此,作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国防科工局要以贯彻《条例》要求为契机,有效落实“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责要求,以武器装备实物质量监督为重点,建立并有效运行国防科技工业质量监督体系,促进武器装备质量建设。
完善质量管理规章 建立健全国防科技工业质量监督制度体系
制度体系是监督体系建设和有效运行的基础和依据。《条例》在质量监督管理方面,不仅规定了多年来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派驻军事代表、定型、质量事故调查等质量监督措施,而且进一步提出了对用于武器装备的通用零(部)件、重要元器件和原材料实施认证制度、对武器装备检测和校准试验室实施认可制度、对质量专业人员实施资格管理制度和对假冒伪劣军工产品的调查处理制度等,对打击假冒伪劣行为、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强化了武器装备质量管理的法律责任,针对不同的违纪违法行为明确了责任追究的主体和范围,规范了责任追究的形式和方式,为国防科技工业质量监督明确了方向和任务。
国防科技工业质量监督制度体系建设,重点是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围绕国防科技工业质量监督工作的任务要求和职责定位,创新质量监督的模式机制,在总结国防科技工业质量监督工作经验,梳理国防科技工业已有质量监督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标准的基础上,加强理论研究和顶层设计,抓紧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
立足国防科技工业政府管理的层面,全面清理、梳理国防科技工业质量规章体系、政策制度体系。对不符合新形势的规章要进行清理;对不健全的规章要加紧调整充实和完善;对缺乏的、空白的、实际迫切需要的规章要加紧制定。逐步建立形成协调、完整的质量监督制度体系,逐步构建国防科技工业质量监督评价与约束激励机制。
在充分协商各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维修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制度,研究建立武器装备测试和校准试验室认可制度、质量专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以及通用零(部)件、重要元器件和原材料认证制度,规范武器装备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稳步推进武器装备关键重要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制度。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研究落实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的措施,建立、完善各级质量责任追究的规章制度,明确质量责任追究的权限、范围、程序和具体处罚方式,提高质量责任追究的执行力,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监督相应的管理组织章程和实施规则、工作程序、作业文件,建立健全各种监督活动的行为规范,保证质量监督高效、公平、公正。建立技术与经验交流制度,建立沟通共享机制,建设资源交换与共享平台,实现全面的、多层次的质量监督信息的共享和利用,不断提高质量监督的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明确各级各类质量监督人员的岗位职责和从业标准,建立考核与奖惩制度,不断提高监督质量和水平。
加强系统策划 建立健全国防科技工业质量技术监督体系
武器装备质量监督涉及众多产品、学科、专业和技术,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技术性。为了有效落实政府质量监督的各项任务,推进国防科技工业质量监督工作,提高质量监督的水平和效益、效率,关键是加快建设一批面向全行业、具有较高公信力和权威性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构建国防科技工业质量技术监督体系,为质量监督工作奠定技术、管理、资源基础。
紧密围绕国防科技工业质量监督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军工核心能力建设布局,坚持资源共享、突出重点、择优扶强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监督技术与经验,系统策划国防科技工业质量技术监督体系方案,为认证认可、监督检查、质量检验,以及打击假冒伪劣、质量责任追究等监督活动,提供科学的方法、完备的数据、正确的分析等技术支撑。
质量技术监督体系主要包括综合性技术监督与研究机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认证认可机构三类。其中,综合性技术监督与研究机构主要开展共性技术研究、综合性技术监督活动和公共技术支撑与服务等工作,根据需要在全行业设置;产品质量检测机构主要从事关键重要产品的质量检测、试验等工作,并出具公证性数据或报告,按产品或专业类别设置;认证认可机构主要从事产品认证、人员认证、实验室认可、体系认证等工作,分类设置。各个机构同时还在本领域技术研究、数据信息、标准规范、技术仲裁等方面为质量监督提供支撑和服务。
质量技术监督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国防科技工业现有质量专业机构和检测资源,根据政府实施质量监督的范围和重点,通过竞争择优、资质认定和挂牌授权等方式对技术监督机构进行准入管理和系统布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规划,以综合性技术监督与研究机构建设为先期试点分批分类地进行投资建设,不断提高技术监督机构的能力;实施资格管理、信息报送、监督检查等制度,对技术监督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加强与企业和军方的协作,探索联合授权、共同投资等方式,共同打造权威的军工产品质量监督公用资源平台。
按照质量监督的总体布局和实施要求,建立健全各类管理组织、专家组织和专业队伍等质量监督队伍,完善质量监督工作体系,为质量监督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组织保证。组织开展质量监督相关技术及方法研究,研究制定质量监督的有关程序规范,不断提高质量监督的水平和质量。
坚持建立与运行并重,在加强国防科技工业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的同时,规范质量监督体系的运行管理,实施质量监督机构退出机制,优化内外部监督环境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质量监督体系的整体监督效果,持续提高国防科技工业质量监督体系运行有效性,保障质量监督工作健康发展。
尽快形成“技术能力充分、专业设置合理”的国防科技工业质量技术监督体系,既为各级单位质量保证提供服务和支持,又为政府质量监督提供服务和支持,既是军工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核心组成,又是政府实施武器装备质量技术监督的主要依托,推动武器装备质量技术监督能力和型号质量保证能力的共同提升。
国防科技工业质量监督体系建设,既是新时期的客观要求,又是一项伟大实践,需要我们勇于探索、勇于创新,把握住、利用好这一难得的发展机遇,不断提高质量监督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健全国防科技工业质量工作长效机制,促进提高军工质量基础能力,保障和推动武器装备质量建设的科学发展。(国家国防科工局科技与质量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