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原子能机构、商务部、外交部、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号 发布《核出口管制清单》修订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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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原子能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26年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现发布经修订的《核出口管制清单》,本清单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
国家原子能机构
商 务 部
外 交 部
海 关 总 署
2026年10月10日
附件:核出口管制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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