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度重视参与和构建国际核安全应急治理体系,也一直为推动建立公平、开放、合作、共享、共赢的国际核安全应急治理体系而努力。在这方面有五个特点:一是中国一向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在核安全应急治理与和平利用核能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在这方面开展的相关工作,参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在这方面举行的重要活动;二是中国领导人连续三次出席华盛顿、首尔、海牙核安全峰会,支持峰会就国际社会关心的核领域相关重要问题进行探讨、形成共识。在前三次峰会上,中国领导人就核安保、核应急、核安全等重大课题发表观点,阐明中国立场和政策,强调加强核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强调建设中美核安保示范中心的重要性,特别是在海牙核安全峰会上,习近平主席提出了中国核安全观,强调建立各国共享的国际核安全应急体系,反响强烈;三是中国加入《核安全公约》《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援助公约》,并积极履行相关义务;四是中国一直高度重视拓展核应急领域双边和多边合作与交流,与30个国家签订核能开发与核安全应急合作方面的协议,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美国能源部举办国际和地区核应急培训班;五是中国加入了国际核应急响应与救援网络。为实质推进国际核应急体系建立和完善,中国于2015年5月正式加入核应急响应与救援国际网络,并注册7个方面国家能力和27位专家。这些国家能力和注册专家涉及反应堆工程、放射医学、辐射安全、辐射监测、核事故评价评估领域,将在需要的情况下,为国际核应急响应行动做出积极贡献。在2015年10月全球首届核应急准备与响应大会上,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代表团全面介绍了中国核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国家安排和取得的成就,取得了积极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