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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核应急宣传周媒体集体采访活动”举行
发布时间:2013-07-03

  6月28日,“全国核应急宣传周媒体集体采访活动”举行。

  新修订的《国家核应急预案》3日起向社会公布,我国将实行国家、省、核设施运行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三级核应急管理体制。在经历了“汶川地震威胁、日本福岛核事故”等国内外核应急经验基础上,新的《国家核应急预案》的修订完成则显得更为及时。国家核事故应急办公室副主任姚斌介绍,新版《预案》中,国家核应急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平战结合、军地协同,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和2005版预案相比,新版《预案》的很重要一个亮点在于,明确了我国核应急工作的组织管理体系,强调实行国家、省、核设施运行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三级核应急管理体制。同时,新版《预案》还要求,核事故发生后要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准确、权威消息。

  国防科工局核应急安全司副司长许平说:这次新版预案把应急响应往前提了。万一出了核事故,处置要快速、科学。它不像抗洪抢险,许多人上去,而是需要专业性。

  许平表示:“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已经或可能发生的核事故,也适用于燃料运输事故、涉核航天器坠落事故等。”

  按照三级管理体制,一旦出现事故,除了最基层的核电厂,它们的公司最高构架——集团公司也将承担相应责任。

  中广核集团安全与信息部副总经理李靖解释说:“核电厂的营运单位承担核电厂的营运责任,但是核电集团下属的电厂比较多,这就要求集团承担下属的核应急责任,这是充分反馈福岛核应急事故的教训总结的。”

  国家核应急响应技术支持中心主任胡金武说,目前,我国初步建成了国家核应急响应、核应急监测、核辐射防护等8个专业技术支持中心,6支应急救援分队,以及环境、海洋、食品和饮用水等4个辐射监测网络,并组织各类核应急演习300多次。几十年来,我国核设施没有发生2级以上的事件、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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