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发展的历史表明,核电是安全、清洁的能源。 全球的核电发展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到目前为止,全世界运行的核电机组接近440台,总的装机容量约3.7亿千瓦,已经积累了一万堆年以上的运行经验,安全记录是良好的。 截至2014年4月,我国有19台核电机组在运行,装机容量约1686万千瓦,正在建造的核电机组有29台,装机容量约3169万千瓦。我国运行和在建的核电站除秦山三期外均是压水堆核电站。自1991年我国第一台核电机组——秦山核电站运行以来,所有核电机组近70堆年的运行过程中,未发生过核事故。 世界各国在核电站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当地可能出现的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台风、洪水等。还考虑了飞机坠毁撞击、核电站附近的交通事故和化工厂爆炸等人类活动引起的事故影响。 福岛核事故表明,对严重事故的预防和缓解认识不足,未能及时准确采取有效的系统性管理和先进的技术手段,这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和恶化。此次事故促进了世界各国对核电进行全面审查,进一步加强核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是完善针对极端外部事件的设防能力,以保证极小概率但后果严重的超设计基准事故在选址和设计中得以恰当考虑,维持适当的安全裕量,并改进和强化严重事故管理,加强培训与监管,进一步完善系统性的管理和技术手段,持续提高严重事故有效预防和环节能力。 福岛核事故后,我国积极采取行动,一方面全面审查在运核电厂,有针对性地提高安全措施,如加强极端自然灾害下的核电厂防水淹措施、增加在极端自然灾害时的应急补水措施、增加在全厂断电情况下的临时移动电源、保证应急控制中心在极端自然灾害时的可居留性、建立外部灾害的预警及制定防灾预案等;另一方面制定和实施核电厂安全改进行动通用技术要求、新建核电厂安全要求等,用最先进最严格的标准对所有在建核电厂进行安全评估,严格审批新上核电项目。此外还编制出台了核电安全规划,调整完善了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 由此可见,福岛核事故后世界各国不仅加强了核电站自身的安全性能,也增强了抵御极端自然灾害的各种防护措施。使得核电站抵御极端恶劣自然灾害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确保发生因自然灾害引发的核事故概率极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