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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转变政府职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理顺政府与军队、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进一步完善国防科技工业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地方国防科工办(局)的作用。坚持“三个服务”,拓展服务内涵,强化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涉军企事业单位服务的意识,不断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