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我国核应急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工作原则
当前位置: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
专题专栏
>
核应急
>
方针政策
> 正文
确立我国核应急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工作原则
发布时间:2013- 07-03
我国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工作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平战结合、军地协同,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工作原则。
[关闭]
[打印]
Copyright©2005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