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军事工业蓝图初绘
新中国成立后,为加快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党中央制定了“一五计划”。在国家的统筹部署下,国防工业加快建设进程,初步建立了现代国防工业基础设施,改变了国防工业落后面貌,增强了国防力量。今天,我们继续《铸盾兴邦砺初心》专栏第九期——新中国军事工业蓝图初绘。
整合接收:奠定国防工业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兵工部门陆续接收原国民政府兵工署辖下的兵工企业,并与解放区的兵工企业进行整合,形成了新中国军事工业的基础,同时开办兵工学校。

1949年5月2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接收“海军江南造船所”
1949年,东安航空发动机厂接收前破败的场景。

1949年12月,汉阳兵工厂被接管并更名为建设机床厂。
技术引进:中苏协定助力起步
1953年5月15日,中苏签订《关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发展中国国民经济的协定》和《关于中国工厂获得制造苏联型式枪炮、弹药特许权和交付苏式枪炮、弹药样品、生产技术资料及必要时派遣苏联专家给予技术援助的协定》。
1957年,周恩来在欢迎晚宴上与苏联专家亲切交谈。
1953年2月26日,周恩来批阅关于与苏联商谈91个项目设计任务问题的报告。
体系建设:“一五”计划推动发展
1955年3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了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一五”计划中156个项目涉及国防工业的有44个。“一五”计划实施后,一大批高水平军工企业建立、大量先进技术设备被引进,新中国国防工业壮大了实力、提高了技术水平,为发展现代国防工业打下了坚实基础。
1955年1月25日,毛泽东批示的“一五”计划报告草稿。
1955年1月31日,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修改稿)》。
1955年6月10日,中共中央致函国务院,关于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这是关于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致国务院的函
这一时期,通过接收整合原有兵工企业、引进苏联技术装备,以及“一五”计划期间一批军工项目的建成,新中国国防工业的规模和能力得到了实际提升。正是这些关键的发展举措,为国防工业筑牢了根基,敬请关注第十期《新中国陆军武器与航空工业的自主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