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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加快国防科技工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步伐

发布时间:2018-01-16

  按照“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在破解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和政策性问题下功夫见成效。深化行业结构布局调整。按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部署,打破传统军工行业界限,同等能力同样对待;以专业为导向、以资产为纽带,分类分步推进军工专业化重组,调整优化能力结构布局,培养专业化“小巨人”军民融合企业群体,着力构建“小核心、大协作、专业化、开放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深化军工科研院所改革。完善分类方案,有效落实配套政策,推动首批转制实施,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内部改革,激发内生动力;强化公益类院所公益属性,提升基础研究和公益服务能力水平。深化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修订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分类指导目录。推进军工单位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方案实施。完善涉军企业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加强军工上市公司监管。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法治军工建设。积极推进《原子能法》《航天法》等立法,及时修订或废止与军民融合发展不相适应的法规性文件。深化简政放权,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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