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发展政策与措施

  中国政府积极制定实施发展航天事业的政策与措施,提供有力政策保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航天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中国国家航天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民用航天管理及国际空间合作的政府机构,履行政府相应的管理职责。


  (一)科学部署各项航天活动


  优先安排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及应用,积极支持空间探索和空间科学研究,持续提升进入和利用空间能力,不断增强空间安全保障能力。


  (二)大幅提升航天创新能力


  实施一批航天重大工程和重大科技项目,推动航天科技跨越发展,带动国家科技整体跃升。


  明确各类创新主体功能定位,建立政产学研用一体的航天协同创新体系,构建航天技术创新联盟和产业创新联盟,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


  推动建设航天领域研究基地(平台),超前部署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大幅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打造国家科技创新高地。


  加强航天技术二次开发,推动航天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辐射带动国民经济发展。


  (三)全面推动航天工业能力转型升级


  构建基于系统集成商、专业承包商、市场供应商和公共服务机构,根植于国民经济、融合开放的航天科研生产组织体系。


  实施强基工程,突破关键材料、核心零部件、先进工艺等基础瓶颈,强化标准、计量等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实现航天工业能力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


  (四)加快发展卫星应用产业


  完善卫星应用产业发展政策,健全国家标准与质量体系,建立健全卫星数据共享等配套机制,完善卫星数据和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卫星数据和资源共享共用,形成卫星应用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提升卫星应用整体效益。


  培育卫星应用产业集群和应用市场,完善卫星应用产业链。加强卫星融合应用技术开发,推动卫星应用与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五)着力加强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以航天法立法为核心的法制航天建设,研究制定空间数据与应用管理条例、宇航产品与技术出口管理条例等法规,完善航天发射项目许可管理、空间物体登记管理、科研生产许可管理等法规,依法指导和规范各类航天活动,为航天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加强国际空间法研究,积极参与外空国际规则制定。


  (六)健全完善航天多元化投入体系


  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范围,优化政府投资安排方式,规范政府投资管理,保持政府对航天活动经费支持的持续稳定。


  进一步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航天投资项目清单管理制度,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有序参与航天科研生产、空间基础设施建设、空间信息产品服务、卫星运营等航天活动,大力发展商业航天。


  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完善政府购买航天产品与服务机制。


  (七)加快建设高水平航天人才队伍


  完善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等机制,依托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加强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国际合作专业人才,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航天人才队伍。


  (八)大力开展航天科普教育


  积极组织开展“中国航天日”系列活动,并充分利用“世界空间周”“全国科技活动周”等平台,大力开展航天科普教育,普及航天知识,宣传航天文化,弘扬航天精神,激发全民尤其是青少年崇尚科学、探索未知、敢于创新的热情,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航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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